城市形象提升—祖庙路灯光亮化和建筑物外立面提升项目(试点段)审批前公示
行政审批的基本内容:根据《关于印发祖庙商圈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佛禅府办综〔2012〕17号)有关精神,拟由区园林处实施城市形象提升—祖庙路灯光亮化和建筑物外立面提升项目(试点段)建设,主要是对祖庙路45号、51号、53号三栋楼北、西、南三个立面的改造提升、商铺的灯箱广告改造和建筑的夜景灯光照明亮化等。项目投资约***3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解决。
公示时间:2012年7月25日—2012年7月27日,三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科室: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7-82340910
邮政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528000)
电子邮箱:hdr@chancheng.gov.cn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 并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后按上述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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