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增加业务用房公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局申请增设医疗业务用房,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惠景三街8号首层。用于开展社区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上午9时至4月2日上午9时止(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实名向禅城区卫生健康局书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设置地周边居住的业主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禅城区卫生健康局,邮编:528000,办公电话:0757—82341085,82341068。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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