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国际汽车商业中心23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南庄分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3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南庄分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预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3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4楼环监所,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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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岭南国际汽车商业中心2#、3#楼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堤田路段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堤田集团有限公司 | No:FCS2014-1-002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本次验收项目岭南国际汽车商业中心2#、3#楼已经建成,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16132.13m2,其中2#楼建筑面积为80275.22m2,为1栋4层高的商业楼,设1层地下室,建筑主要功能为商业展厅和餐饮商铺,配套备用发电机、冷却塔、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开闭所、配电房等;3#楼建筑面积为35856.91m2,为1栋4层高的商业楼,设1层地下室,建筑主要功能为商业展厅和餐饮商铺,配套配电房、冷却塔等。 | 该项目按照环保部门审批要求建设,完善了雨污分流工作,建设了污水专用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发电机房、冷却塔、水泵房、风机房等已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餐饮厨房油烟经专用烟管引至建筑楼顶高空排放;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管引至建筑楼顶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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