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复审办组织督导辖区单位控烟工作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是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昨日(19日)上午,禅城区复审办组织联合督导组对辖区主干道、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的巩卫宣传氛围、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控烟工作进行督导。
“请到吸烟区吸烟”,一走进市一医院,醒目的标识就提醒市民不能随意“吞云吐雾”。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医院作为室内公共场所,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同时作为窗口单位,医院须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现场可见,市一医院大堂LED屏滚动播放巩卫公益广告,禁烟标识清晰可见,健康教育宣传到位,巩卫宣传氛围浓厚。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犯烟瘾的市民,医院内设置标识指引他们到户外吸烟点吸烟。
在当天的检查中,督导组发现位于岭南大道旁的某茶楼大堂内没有任何禁烟标识,餐饮服务人员主动提供烟缸,有几桌客人甚至现场抽烟。
“餐饮场所作为室内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的,也不允许提供烟缸等吸烟用具。”检查人员对该茶楼负责人进行现场教育,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除了张贴禁烟标识外,还要配置控烟劝导员对顾客抽烟行为进行劝阻。
当天,联合督导组还对岭南大道主干道、莲花市场、岭南天地、东方广场及里面的网吧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联合督导组现场约谈相关负责人,要求其落实控烟措施和加大巩卫宣传氛围。
区卫计局副局长林汉歆表示,对于在室内公共场所抽烟的行为,除了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外,各公共场所的负责人更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控烟人人有责的氛围。
接下来,各有关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巩卫指标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力争巩卫宣传不丢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转载:珠江时报)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