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配合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禅建发〔2015〕34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企业配合公安、消防、镇(街道办)、居委会等部门针对商场、市场、厂房及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如下:
一、 管理的商场、市场、厂房及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三、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四、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五、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1月16日
(禅建发[2015]34号)关于配合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pdf(请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