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强化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责任制专项行动延长至年底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本月是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高明区安委办昨日举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专题宣贯会,解读上级相关规定。区委常委、副区长管雪表示,高明安全形势总体可控,各部门接下来要继续履职尽责,强化全区安全生产。
会议邀请从事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工作近30年的专业安全培训师演讲,他从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条文和全文内容、国家应急管理部成立的意义等方面入手,重点解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内容,提醒干部如何尽职尽责。
管雪会后表示,自去年底以来,高明区委、区政府就连续发起了一系列大检查大执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区企业安全责任制专项检查第一阶段已结束,但考虑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区委、区政府决定,要将专项行动延长到12月31日,用一年时间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他透露,在重拳整治下,年初至今,高明累计有31家企业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被取缔,571家企业停产整顿,全区有265人由于安全生产问题被拘留,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消弭,一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之大,为高明历年之最。
在这强大压力下,高明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但上热下冷、外紧内松的安全生产情形还没得到根本性改变。管雪列举了近期区内发生的一些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强调区安委办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统起来、强起来、硬起来”,安委办各成员单位也要“管起来、严起来、实起来”,让企业“懂起来、怕起来、动起来”,使群众“学起来、用起来、督起来”。
管雪表示,接下来,高明将按照上级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推动高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手段,用更加严厉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压迫区内低小散乱污企业生存空间,推动其转型升级。
副区长孙先莉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