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熙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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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5日发表
局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意见>的通知》(佛组字[2014]2号),按照《佛山市地震局推荐考核选拔科级干部实施方案》程序选拔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从2014年9月1日起,邱熙同志任佛山市地震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佛山市地震局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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