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澳普法第13期
南澳县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
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又适逢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市普法办和南澳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精神,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县司法局牵头县各普法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崇尚宪法精神”,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法治宣传标语,营造浓烈的法治氛围。
12月5日上午,按照《2017年南澳县“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县司法局联合青澳管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在青澳管委山岗村村委前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各普法成员单位共60多名普法工作者参与了活动,普法志愿者向过往行人和参与法律咨询的群众派发普法宣传资料。
活动当天,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淑华同志亲临现场指导活动的开展,黄常委指出“要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同时要及时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遍千家万户,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方法,统筹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用理论宣讲和送法进乡村相结合的形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做好百姓宣讲,必须讲好故事,把抽象的道理转化成鲜活的例子、生动的细节和真挚的情感,形成思想和心灵的双重共鸣。为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活动主题横幅,摆放有关“ 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创文”等内容的法治宣传展板,同时普法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遵纪守法 建设文明海岛》普法宣传小册子及其他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信仰意识,有效的推进我县的法治社会建设。
活动中,群众前来咨询的法律问题有: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劳资纠纷、食品安全、山林权属和土地承包纠纷等内容,法律工作者热情、耐心地向每一位前来咨询的人员作出解答。群众对举办这种活动反映良好,称贴近群众,方便群众。
同时,各镇(管委)也根据《2017年南澳县“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各镇(管委)普法办负责实施,分别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法律进村(居)和律宣讲等活动。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各类法制宣传手册、小折页等法治宣传单3000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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