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7-2021-01***8
项目名称:龙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045,000.00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包组一:医疗设备;包组二:救护车
2. 标的数量:包组一:1批;包组二:1台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1ST00ZC45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中的糖尿病外周血管超声多普勒系统和全身超声系统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支持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9]5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汕市财社[2020]212号)的精神,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围绕补齐基层短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目标,为满足汕头市龙湖区辖区内常住人口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需求,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特预备购置一批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一台救护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汕头市龙湖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本国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如适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有包组均适用)
(2)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有包组均适用)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4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扫描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中心”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纪***,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五)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9550***********015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汕头市大北山路翰苑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0754-88361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
电话:0754-87290928;
***: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