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汕头市1人口抽样调查摸底登记入户的公告
***决定于201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户时间:10月16日至31日期间进行入户摸底,11月1日至15日进行入户正式登记。
二、调查员、调查指导员佩挂全国统一证件,佩证上标明调查员、普查调查指导员姓名、编号,并加盖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章。调查对象有权核对其合法身份,对无合法调查证件者有权拒绝申报,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调查对象: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全市约3%人口为本次抽样调查对象。
四、调查内容:主要调查家庭户和集体户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调查方式:采用调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调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
六、调查要求:每位公民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履行公民义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拒报人口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资料。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调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请社会各界及全体调查对象积极参与和配合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并欢迎对此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咨询监督电话:
汕头市:88970385
(电子邮箱:gd05sh@gd.stats.cn)
金平区:88625796 龙湖区:883623***
澄海区:85878509 濠江区:87376753
潮阳区:83609632 潮南区:87766707
南澳县:86802448
汕头市201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