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项目澄海段工程建设需要和上级的要求,区人民政府拟对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项目澄海段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项目澄海段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及范围
该项目工程设计路线自外砂河开始至莲凤路交界处,总用地面积约1402.02亩,拟征收凤翔街道南港、头份、涂池、洲畔、百二两、柴井、北港、大埔堀、凤翔街道经济联合总社,莲下镇东湾、南湾等11个经联社的农村集体土地,具体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测绘技术单位实测、核实、确认的数据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我区征地补偿片区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建筑物、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存在问题的举报,凤翔街道办事处、莲下镇政府负责做好相关经联社的征地具体工作。查询、举报电话:0754—85887500。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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