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通告
大鹏新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与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续约对象
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南澳枫浪山花园的承租家庭。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申请续租时,因承租人家庭人口数变化,配租单位有相应房源的,可以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现南澳枫浪山花园项目有剩余房源,若需续租的承租人家庭人口数有变化,可选择相应能享受面积的房源。
二、租赁合同续签条件
续签承租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大鹏新区户籍。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
三、租赁合同续签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9日,若在规定时间仍未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下发退房通知书。
(二)地点: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55-28333561。
特此通告。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