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新区生态环境安全
近日,新区领导吴华根同志在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517会议室主持召开大鹏新区2021年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大鹏检察室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2021年平安深圳建设相关要求,研究部署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会议上,华根同志重点解读了《大鹏新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求各部门按照《方案》进行部署,加强联动,完善工作联络、会议协商、联勤联动、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通报六项机制,整合案件资源,明晰职责、统筹安排、压茬推进,力争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此外《方案》要求通过开展打击涉水、涉气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发挥生态环境队伍的专业作用和公安队伍的拳头作用,广泛收集、深入挖掘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处违法行为、办理犯罪案件,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华根同志指出,今年以来新区建立了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多次开展公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各部门务必要认识到当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将该项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创新工作形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积极性和主动性,震慑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在水、大气、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领域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执法行动,保持生态环境领域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规范流程,切实提升办案水平,严格落实案件移送、调查处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要求,对复杂案件要加强会商研讨,统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证据标准、法律认定,研究提炼侦办技战法和取证指引;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对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例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并公布举报电话,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