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和遵守劳动保障法规的社会监督,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自律意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根据《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大鹏新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向社会公布,公布期限为三年。
公布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布的劳动保障违法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向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提出更正申请,届时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更正。(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1217室,邮政编码:518119,联系电话:0755-28333167,邮箱:dpxqshjsj@dpxq.gov.cn)。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用代码 | 地址 | 法定 代表 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执法 机关 | 处罚 日期 |
1 | 迅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9144***********639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涌小区迅宝循环经济园 | 刘乃铭 | 无故拖欠1名员工2018年12月工资6532.6元、133名员工2019年1月工资779413.05元,合计785945.65元,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深(鹏)劳监罚[2019]KB001号 | 罚款 |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 |
201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