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最高可获100万元大礼包
创客空间的发展和未来,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新区根据《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出台了《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创客活动资助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用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创客活动健康快速发展,构建 光明新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根据细则规定,最高单项给予众创空间100万元的资金扶持。总体而言,该政策既是为众创空间空中加油,更是为众创空间雪中送炭。
申请资金扶持
需满足8项条件
记者从新区经济服务局了解到,根据细则规定,在新区运营众创空间,申请资金支持需要满足以下8个基本条件。
1.必须在光明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众创空间要求产权清晰,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
4.众创空间应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并取得光明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同意。
5.众创空间应管理规范,服务主题明确,具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相适应的服务团队,能够提供工作场地、研发工具、创意产品展示、创意交流分享、小批量生产与创业辅导、资金对接等综合服务。
6.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和创客实践室每年需在光明新区至少组织两次创客主题活动;
7.众创空间应有较为完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有能力为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提供必要公共服务;
8.近两年经营规范,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众创空间最高
可获100万元资助
新区鼓励各类机构创办众创空间,完善众创空间软件、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
根据细则规定,新区对众创空间建设、改造及用于创客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共用设备等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各 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每家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同时,新区鼓励高等院校、技工院校、中小学开设各类创客教育课程,建设创客实践室,推广创客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实践室建设费用一次性予以最高30万元的资助。
在各类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方面,新区鼓励引进国际知名创客实验室在光明新区建立授权实验室,建立共享国际资源平台和机制。对单个落户项目建设费用一次性予以 50%的资助,每家机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创客实验室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对符合条件 的创客实验室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发展创客活动
可获50%事后资助
新区经济服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细则规定,新区重视创客活动,对发展创客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的各类机构也会给予扶持。
具体而言,新区鼓励各类机构和众创空间积极参与、自主创办、在光明新区定期开展创新创业主题活动,通过创客网站建设、主题论坛、创客马拉松、创客成果展 览、创客集市、创客项目路演、创客成果产业对接、深圳制汇节、深圳国际创客周和创客大赛等多种形式推动创客运动,提供公益性培训、咨询、研发和推介等服 务。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客活动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事后资助,每家机构每年的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0日,记者从新区经济服务局了解到,新区众创空间的资金扶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随着细则的不断实施,在资金的引导下,众创空间将插上飞翔的翅膀,新区的创客空间将更加完善,创客公共服务将更加强大,创客文化环境和氛围将会更加浓郁。宝安日报记者 李军涛
众创空间
对众创空间建设、改造及用于创客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共用设备等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对各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每家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创客实践室建设费用一次性予以最高30万元的资助;
国际知名创客实验室建立的授权实验室
对单个落户项目建设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资助,每家机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创客实验室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实验室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创客活动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客活动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事后资助,每家机构每年的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