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和规范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产权登记、委托使用和处置管理等工作,我局根据市、区有关文件以及区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依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城建字〔2015〕168号)确定的主要制度和内容,并结合其他区的经验做法,牵头起草了《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管理办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通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通告期内,有关单位和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cjjzzk@szgm.gov.cn。
(二)来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520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三)咨询电话:0755-88211947。
特此通告。
***1: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城建字〔2015〕168号).doc
***3:关于《深圳市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