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第三批次富安花园置换明安花园安居户申报统建上楼资格审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地区中片安居工程富安花园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光管[2013]21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初步审核确认及第一次初审结果公示,第二、三批次富安花园置换明安花园的安居户中共有99户安居户符合享受统建上楼政策。经街道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同意对该99户符合享受统建上楼政策资格的安居户按照《处理办法》进行安置,现将通过审定的安居户名单向社会公示(见***)。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到光明街道办事处同富裕安居房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光明区华夏路富安花园1栋1层,联系电话:0755-27405090、135****3373)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相关审核结果无异议。
***:1.光明街道富安花园置换明安花园安居户申报统建上楼政策资格审定结果公示表
2.关于光明街道富安花园置换明安花园安居户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