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宪法日金平区举行多项活动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天上午,汕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启动仪式暨校园法治文化展示活动,在金平区私立广厦学校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市综治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主办,金平区教育局、区司法局承办,私立广厦学校协办。市人大副主任陈棉生、市司法局局长马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治市办主任张胜光、团市委书记陈玩雪、市综治办副主任杨克明、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陈亦斌、市司法局副局长邱向丹、金平区司法局局长蔡巧泉、区教育局副局长蔡少文和赵耿辉等领导参加了活动。
启动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向四个“汕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授牌,并对我市今后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意见,要求要认真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扩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空间,带动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
私立广厦学校的师生还通过普法皮影戏、普法灯谜、普法知识问答、法治主题班会、普法宣传橱窗、图片展览、宣传挂图等形式,为来宾们展示了丰富的校园法治文化。参加活动的还有四个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代表、各区县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金平区各中学师生代表100余人。
近年来,金平区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拓展工作渠道。为构建青少年法律知识学习和实践交流的平台,金平区司法局、区维稳及综治办、团区委、区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铺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暨去年12月在聿怀中学、岐山二中、新乡小学、私立广厦学校设立首批区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今年6月又对其中具备创建条件的2个基地推荐申报参加首批“汕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评选。10月28日,私立广厦学校、聿怀中学被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命名为“汕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接下来,金平区将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积极创建更多基地,拓宽基地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从而实现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实效化、持久化。(许旭东、冯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