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通报2011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分别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建筑装修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趋稳向好。现将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1-6月份全市各类事故情况
1、全市发生各类事故265起、死亡75人、受伤179人,与2010年同比,分别下降15.33%、39.02%、36.52%。
2、全市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1月8日,潮南区胪岗镇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2月23日,潮阳区金灶镇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正在调查之中)。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加紧出台相配套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责任,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是要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府〔2010〕163号)为着力点,在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深入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同时与深化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结合起来,与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结合起来,与开展执法监察行动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要严防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秩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四是要继续开展建筑装修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查建设项目非法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五是要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着重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六是要突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行业企业,严防非煤矿山滑坡、溃坝、泥石流,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
七是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掌控生产安全动态,有力有效处置各类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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