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休渔期间贫困渔民补助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6B037)询价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休渔期间贫困渔民补助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6B037)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6B037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休渔期间贫困渔民补助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1)大米(采购数量:80000斤及以上)
① 2015年晚协优籼米,国标一级,长粒米,按每包25公斤足量包装。
② 米碎率≤15% 杂质≤0.25% 水份≤14.5% 黄粒米≤1.0% 互混≤5%
③ 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2)食用油(采购数量:800瓶及以上)
① 食用油:5L/瓶
② 产品要求:品牌食用油,符合国标QS质量认证。食用油要求新鲜,生产日期为近期生产的。
2、质保期:交货时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10个月。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10个日历日内将成交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及装卸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1,600.00元,本项目按全额采购,以每户1套(含大米100斤/2袋和食用油5L/1瓶)进行配送,报价人可按以上采购预算调整物资份额,提高采购份数。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服务、按要求包装发放、开***、税费等相关事项等,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3、报价人应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报价人须在参加招标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报价人在报价时须提供样品(约500克大米1袋和一罐5L食用油),作为评审或送货验收“样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7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询价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询价文件)原件一份;
6、《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报价文件)。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9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19日(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平南西区20幢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711130
采购人传真:0754-8872330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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