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意外伤害公示(吴静芬等2人)(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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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公 示
兹有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吴静芬等2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元) |
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 | 吴静芬 | 445202********0324 | 职工 | 20180711 | 20180921 | 34694.74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黄静銮 | 440502********122X | 职工 | 20180830 | 20180921 | 32352.27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医疗工伤结算科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辛燕妹
联系电话:0754-88522057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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