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融资建设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汕头市龙湖区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项目已纳入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计划,按照《龙湖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五届第四十八次(2016-6))文件,确定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服务项目的采购主体(购买主体),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主体委托,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G544-ZQSH-ZB-160014
2.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融资、建设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
4.服务项目规模及购买服务范围:
(1)项目总投资:约19112.92万元;其中,政府资本金占比20%,社会资本(通过承接主体向银行融资)出资占比80%;
(2)购买服务范围为龙湖区16街区等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5街区等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的融资、建设、维护服务;
(3)按照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的整体思路和工作部署,采购主体对项目进行整体控制,以分部分项的工作计划指导整个服务项目。
5.项目采购主体(购买主体):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接主体(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融资、建设和维护服务,并分10年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包括建设周期);
7.服务期限:于2017年12月底前移交交付使用,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0年。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融资意向书;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维护所须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6年10月11日起至2016年10月17日止,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808室)(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现金购买采购文件的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如须增值税专用***的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转账购买,具体账号信息请详见下述账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4.2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定);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1:以上1~4条款要求的资料用A4 纸按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均须原件核对);
注2:上述报名资料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不予接受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10时00分(9: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八、开标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
九、采购主体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主体: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6楼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6712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575991
传真:0754-88575800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808室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帐号:2003***********5606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汕头市龙湖区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融资、建设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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