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龙湖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龙湖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湖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秩序,迎接省第六届 “山洽会”、国际“潮青会”在我市召开,根据《印发〈关于迎接广东省第六届“山洽会”和“潮青会”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城管委办[2010]24号)、《印发〈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净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城管委办[2010]31号)、《关于落实汕头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工作安排的通知》(汕城管委办通[2010]5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城综管[2010]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前期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自至,在我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以解决“黑烧烤”、“黑三轮”、违章占道经营、占路为市、集贸市场周边乱摆卖,规范交通秩序,绿化、净化环境为重点的整治行动,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巩固“创卫”、“创模”、“创园”、“创宜”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以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省第六届“山洽会”、第六届国际“潮青会”的召开,全面推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汕头、宜居创业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区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杨时亮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张义良任副组长,各街道(镇)、区城管(执法)、卫生、环保、公安、工商、经贸、环卫、国土、交警大队等部门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协调、检查和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三、时间安排与整治步骤
综合整治行动从开始至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自至):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传达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围绕重点整治内容、范围,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工作,并结合责任区域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整治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上路宣导,加强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自至):各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合理调配力量,积极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在短期内城市环境有较大改善,以实际行动迎接“山洽会”、国际“潮青会”的召开。
第三阶段(巩固发展阶段,自至):各单位要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后续监管,实施长效管理,做到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发展一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自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整治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录像曝光的存在问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努力攻克城市管理的难点、重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以下整治工作:
(一)市容市貌执法整治。一是开展主次干道市容市貌整治。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道路层级化执法管理工作,落实“定段、定岗、定员”制度,严格分类标准和管控措施,开展解决占道经营、占路为市、“黑三轮”、“黑烧烤”、城市“牛皮癣”为重点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在先期创建金砂路和长平路等2条“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提高工作标准和档次,打造亮点。查处夜间重点部位及城乡结合部的“黑烧烤”、茶座、饮食摊档违章占道经营行为。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配合。二是整顿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落实“一场一策”管理。按照《龙湖区贯彻实施汕头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整治意见的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解决衡山、珠合、丹霞等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周边脏、乱、差现象,推广划线管理,规范经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肉、菜、鱼、三鸟经营者入场经营,对其他小商品商贩实行划线管理,加强卫生保洁,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工商、经贸、城管(执法)、环保、卫生、市场物业及当地居委等部门配合。三是全面推行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明确沿街单位、门店在城市管理中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沿街门店、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对沿街单位、门店“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务求长效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此项工作由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管(执法)、环卫、园林、市政等部门配合。四是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便民服务亭”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整治,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做到亭内经营,不乱吊挂、乱堆放、乱搭设,不妨碍交通。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管(执法)、环卫、交警等部门配合。
(二)环境卫生整治。一是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加强面上日常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为重点,提高路面保洁质量和效果;二是要完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系统,清理卫生死角,尤其是要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城中村的卫生保洁工作。下大力气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重点整治泰山路、汕汾路、324国道、金鸿公路沿线各村居出入口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废土、城中村环境卫生差及龙湖北路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规范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全面推行垃圾统一清运;三是要加强对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的管理,采取措施坚决制止翻拣垃圾污染环境行为;四是保持垃圾运转车辆车容整洁,垃圾清运密闭化,杜绝撒漏现象。以上工作由区城管局、环卫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国土分局负责已征未出让、已出让未建设土地的管理、监督工作,清理空地内乱堆放的垃圾、杂物、窝棚并进行围护。区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管,杜绝建筑材料乱堆乱放;严格规范建设工地车辆冲洗设施的配置、使用,防止污染路面。区环保分局负责整治餐饮业、机动车维修业的油烟、废气、废水违规排放和噪声扰民问题。
(三)交通管理秩序整治。大力整顿交通秩序、运输秩序。要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整顿机动车行车秩序,及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规则横行、逆行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现象;继续取缔非法后三轮摩托车;进一步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严禁擅自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此项工作由龙湖交警大队负责。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清理取缔无牌证、假牌证、擅自加装动力装置、非法克隆营运证和标志牌、违规转租的人力三轮车。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绿化亮化美化环境。一是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加强园林绿化管养和保洁;二是加大市政设施的巡查维修力度,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洁,重点要确保道路平整,井盖等设施完好;三是加强对灯光系统进行全面维修,提高亮灯率,确保路灯明亮。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按职责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动整治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协调解决整治中存在问题。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主题宣传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普及城市管理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城市意识,争取市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整治期间,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系统组织检查督导,加大随机抽查密度,充分发挥12319服务热线和新闻监督平台,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组织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将其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有关行政效能监察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四)各部门要建立整治工作信息定期报备制度。各单位每周整治进展情况于周五下班前、整治工作方案于、整治工作总结于分别书面报送区城管办(区城管办,联系人:郑吉海,联系电话:88363110,传真:88173630)。
主题词:城市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林百欣科技中专。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