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构筑残疾人大扶助格局
为做好《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通声,副主任王扬泽、陈棉生,秘书长李绿岸出席会议。
《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突出规划先行的重要性,《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必须预留电缆通道,避免导致电力设施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互妨碍的情况,同时也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建设管理进行规范,并加大对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草案)》通过加强残疾扶助社会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从消极福利逐步向积极福利升级,增强残疾人自身的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入能力,使其“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条例(草案)》专设一章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镇(街)、社区、人民团体以及社团组织、家庭成员均列入扶助主体的范畴,构筑起社会化的“大扶助”格局。此外,鼓励和支持社会贤达、慈善机构乃至普通公民积极投身残疾人事业,以期在保证残疾人实际福利水平的前提下,带动服务业发展。
(记者陈冬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