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平地产有限公司34街区变更规划的公示
汕规公示〔2010〕39号
近日,本局收到市政府有关市长平地产有限公司位于34街区用地变更规划用地容积率的相关文件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34街区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6.928亩
变更内容:拟变更容积率:从4.5调整至5.4
变更后规划条件方案详见***。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图:1、变更后规划条件方案
变更后规划条件方案
一、 用地位置:汕头市34街区
二、 用地性质:地块B-02-04为商业金融用地(C2);地块B-03-01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地块B-03-02及地块C-02-02为居住小区绿地(R24);地块C-02-01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地块C-02-03 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R22)。
三、 用地总面积:24619.6平方米(36.928亩);道路绿化面积:5280.1平方米(7.920亩);居住小区绿地面积:2094.7平方米(3.142亩);其中:地块B-03-02面积为1513.4平方米(2.270亩);地块C-02-02面积为581.3平方米(0.872亩);实用用地面积:17244.8平方米(25.866亩)。 其中:地块B-02-04面积为***3.5平方米(0.965亩);地块B-03-01面积为7435.6平方米(11.153亩);地块C-02-01面积为6066.3平方米(9.099亩);地块C-02-03面积为3099.4平方米(4.***9亩)。
四、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B-02-04、地块B-03-01及地块C-02-01的容积率≤5.4(在原容积率4.5的基础上,增加20%为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地面以上建筑面积为105521平方米(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地块C-02-03的容积率≤0.6,地面以上建筑面积为3047平方米。
2、地块B-02-04、地块B-03-01及地块C-02-01的建筑密度≤25%;地块C-02-03的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30%。
4、地块B-02-04、地块B-03-01及地块C-02-01的建筑限高≤90米;
地块C-02-03的建筑限高≤12米。
5、地块B-02-04的停车位为30个;地块B-03-01的停车场为463个;地块C-02-01的停车场位为290个;地块C-02-03的停车位为4个。另增加10个公共停车场位(不得出售或长期出租)。
五、 建筑间距及道路红线按《3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执行。
六、 用地范围片区内室外最高地坪2.6米(国家85高程基准);
七、 项目的配套设施:除项目自用的配电房、垃圾间、加压水泵及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外,地块B-03-01需配建变电房1座(100㎡/座)、垃圾容器间1座(20㎡/座);地块C-02-01需配建变电房1座(100㎡/座)和垃圾容器间1座(20㎡/座),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执行。
八、 按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不少于总住宅面积的70%控制。
九、 项目主入口可安排在金砂路及东西北侧小区路。规划设计时强化临路建筑立面、主出入口及出入口道路的景观设计;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并处理好内外交通衔接;
十、 项目各类管线按《3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敷设;规划设计时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2、变更用地位置示意图
联 系 人:柯瑶
联系电话:88787922
监督电话:88787909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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