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共8个科室和4个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分别为:办公室、城市建设科、住宅(物业)管理科、城市更新科、环境保护科、环保水政监察大队、水务科、三防指挥部办公室、龙华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民治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大浪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和观澜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下属8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为:龙华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龙华新区造价管理站、龙华新区环境监测站、龙华新区物业管理中心、龙华新区水务管理中心、龙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和龙华新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建筑、燃气、住房保障、环保、水务、老住宅区改造重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城市更新、环境保护建设和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建筑节能、生态保护、三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售租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协助做好城市交通道路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系统总编制数14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63人,职员编制65人,雇员编制数18人;实有在编人数101人,其中公务员49人,职员49人,雇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净水、蓝天、减废、静音、监管五大行动,实施生态制度完善、生态品牌创建、生态理念普及、生态人居建设、环境能力提升五大工程,进一步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的广度、深度,科学布局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库和时间表。
2、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城市更新的总原则,探索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模式、市政设施完善与城市更新项目捆绑开发模式,选择1个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市政配套设施综合改造试点,完成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25公顷。进一步完善土地整备激励和项目补偿机制,加快推进九龙山科技园、大浪横朗等四个重点地块的土地整备工作,完成土地整备任务160公顷。
3、全力推进水务设施建设工作。完成大浪河、白花河、樟坑径河、民治河、牛湖水版画博物馆段等5条河流整治,坂田河、大水坑河、龙华河、上芬水河、横坑水河、君子布河等6条河流开工建设。年内完成79个片区约1100公里的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一期工程。加快完善三防设施,加快推进20个易涝点等三防工程建设并在年底前完工,指导督促各办事处做好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巡查检查等工作。
4、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2014年开工保障性住房2127套、竣工2987套。完善政府物业及保障房资料管理电子平台,按照典型引路、分类推进、一类一策、多种模式、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试点推进社区物业管理议事大会和议事委员会工作机制,引导各社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相应的物业管理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提高专业物业管理覆盖率。
5、全力推进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深化政府投资项目零时限审批改革,推进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菜单化工作。新建燃气管道14.7公里,燃气管网覆盖率达到82%。重点推进施工扬尘控制、落实所有土石方工地出口全部安装余泥渣土运输车自动喷淋系统、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六个100%。新开工民用房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妥善处理建筑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新区实现2个以上省优质工程奖或省双优文明工地奖,3个以上市双优文明工地奖或市建筑工程优质奖。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5,787.07万元,决算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一)本年收入23,306.2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918.87万元;2.其他收入16,387.42万元,主要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备专项资金拨款收入。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22,480.78万元,主要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前财政部门拨入单位自有账户的各类资金收支结转和结余。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5,78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074.52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195.87万元,占4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1.88万元(新区财政在2014年对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发放了一次性房补),商品和服务支出580.3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4,878.65万元,占60%,主要支出项目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902.77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765.75万元;
5、农林水支出125.95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3.9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14.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编制政策调整,各部门年初预算不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由财政部门实行指标单列、封闭管理和规模总控,实际执行中根据各单位具体出国任务逐项审核安排,本年实际支出较2013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无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57万元,全年未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09.57万元,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因2014年7月实行公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4.29万元/年。本年实际支出较2013年减少145.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龙华新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支出,包括上级部门关于污染物减排总量核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生态文明考核、宜居社区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学习交流和专题研讨活动等接待工作,全年公务接待共19批次、256人次。本年实际支出与2013年相比减少17.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政策,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五、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结余资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单位集中安排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水利):反映政府用于水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工程运行与维护、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务行业业务管理、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水质监测、三防应急抢险、涉水水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文档***:
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02收入决算表.xls
03支出决算表.xls
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