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监督保公正执送锦旗表民心
赠送锦旗
11月23日,在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里,深圳市深茂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激动地拉着区检察院黄红志副检察长的手说“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公正、力度大,为我们企业保驾护航,十分感谢!”,并为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公正严明督案、依法为企护航”。
事情从区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民事检察建议讲起,深圳市深茂水泥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旺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龙岗区人民法院把深茂水泥有限公司确定为失信执行人及限高消费,并对五笔贷款欠款本息进行认定金额约为人民币七千万元。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决定,及本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和限制高消费措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区检察院依法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得到法院采纳,并依法纠正。最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深圳市深茂水泥有限公司减少了利息约人民币三千万元。
民行案件关乎民生民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秉公执法,依法监督,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检察支持,彰显民行检察监督的权威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