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查违不手软——龙岗区将用一个月彻底拆除新增违建
为巩固2007年查违工作成果,遏制龙岗区近段时间发生的违法抢建回潮现象,龙岗区政府决定从2008年1月21日起到2008年2月20日止,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龙岗区打击违建的春雷行动,彻底打压违法抢建行为的回潮现象。
一硬一软一加强铁腕查违
记者通过对龙岗区查违办相关负责人的采访,初步了解到,龙岗区近期的查违工作将主要围绕一硬、一软、一加强的指导思想层层展开。硬,不仅指查处违建的态度要硬,还包含了三方面具体内容:一是严厉打击违建业主违法抢建的嚣张气焰,并毫不手软地对有代表性的重点违建进行爆破拆除;二是加大对非法土地买卖和非法房地产开发、销售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带黑性质的抗法事件的打击力度;三是继续坚持实施龙岗区查违责任追究四项措施。
除了硬的态度和措施,还要有软的疏导。充分利用一户一栋政策对辖区内停建违建存量进行积极有效的疏导。加强则是指加强区、街两级查违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
四项措施追究查违责任
根据深圳市查违办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综合执法黄红牌警示管理的规定,龙岗区纪委副书记***灵曾在查违工作会上提出关于查违工作责任追究的四项措施。
一是对每月各街道发生违法抢建包括没有及时拆除或处理的情况进行排名,在《深圳侨报》上公布,并排出红牌区间(前3名)和黄牌区间(前4、5、6名);二是每月对全区违法建筑情况排名前三名街道的主要领导进行训诫,街道主要领导要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并限期彻底整改;三是对连续三个月均为全区违法抢建最严重的街道的主要领导进行训诫,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街道主要领导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对一个街道一个月内出现违法抢建的建筑超过5栋,包含没有及时发现和报告的,追究街道执法队中队长责任;出现10栋以上违建没有及时拆除和处理的,追究街道执法队队长责任,出现15栋以上违建没有及时拆除和处理的,追究街道分管领导责任,出现20栋以上违建没有及时拆除的,追究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责任。
对一户一栋合理疏导
控制违建回潮局面,严厉打击迫在眉睫,而疏导的作用也不容忽视。龙岗区查违办有关人员表示,龙岗区将充分利用一户一栋政策对辖区内停建违建存量进行有效疏导。主要需要完善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突破未建房户认定名单4395户的限制,实事求是地对符合一户一栋政策的申请者进行受理,减少群众意见,减轻街道查违压力,促进停建违建存量的疏导工作。二是要把一户一栋的审批权下放到各街道,各街道严格按照国土、规划等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批,促进停建违建存量的疏导工作。三要简化一户一栋审批的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