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区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现将《龙岗区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龙岗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普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龙岗区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
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12月的第一周也是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我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文化,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我区六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为我区领导班子及区直处级领导干部举办专题讲座。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法制办组织实施。
(二)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新法培训。拟于11月下旬举办一场以学习新法为主要内容的全区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学习新法考试。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法制办组织实施,各街道、各单位协助。
(三)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素质测试。根据省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处以上干部在12月上旬进行法治素质测试。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法制办组织实施。
(四)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授牌仪式。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工作部署,对被评为2012年度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的单位进行授牌。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组织实施。
(五)开展第六届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区、街道主管部门要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律文化宣传活动,通过上法制课、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演讲比赛、模拟法庭、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此项活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崇德守法为主题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区、街道主管部门要在全区各中、小学校中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崇德守法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区司法局(普法办)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比,并将获奖作品在全区汇展。各参赛作品请在12月15日前报送区普法办,具体活动方案将另行通知。
此项活动由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文体旅游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围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工业区、厂区对用人单位和员工宣讲《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强化劳动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
此项活动由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各街道等相关职能单位组织实施。
(八)开展法治平安学法守法大家议活动。12月上旬,各相关单位要在各社区广泛开展以法治平安为主题的学法守法大家议活动,各街道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内容报送到区普法办,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各街道组织实施。
(九)开展法律进社区义务法律服务活动。由全区各社区驻点律师在124活动期间,深入各社区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努力营造弘扬法治、追求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各街道组织实施,各律师事务所协助。
(十)华程杯法制宣传公益广告语征集活动。12月上旬,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将联合华程交通公司在全区开展华程杯公益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区司法局(普法办)将组织相关专业机关对征集到的广告语进行评选,并对入选广告语进行奖励。参加征集活动的请在12月20日前将广告语报送区普法办,具体活动方案将另行通知。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深圳市华程交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十一)在电台开展与听众互动的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在12月份,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联合龙岗广播电视中心星光FM99.1广播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开展专题节目。
此项活动由区人力资源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广播电视中心组织实施。
(十二)各普法成员单位自行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各普法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将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和图片报区普法办。
此项活动由区各普法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文化,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在往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与时俱进,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三)务求实效,服务社会。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和深化法律三进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社区、学校和企业,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请各街道、各部门于2012年12月26日前将本街道、本部门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区普法办。(区普法办联系人:陈颖君,电话:28948012,传真:28948007)
***:龙岗区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宣传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