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物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5年推行绿色物业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拟于近期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可申报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项目范围为2013年、2014年已开展绿色物业管理试点工作的项目(详见***1),企业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申报,此前参加过绿色物业管理试点评价工作但没通过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二、请各街道物管中心通知辖区物业管理项目参加申报评价工作。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自评表(详见***2)做好自评工作,并将表格盖章后于6月29日前报送区住房建设局(联系人:廖凯政,电话:28589870)。对于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不包括创新鼓励分)的项目,我局将推荐到市住房建设局进行评价。
三、市住房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详见***3)组织专家对相关绿色物业管理试点项目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分别颁发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铭牌和证书,予以表彰。
***:1.龙岗区2013、2014年绿色物业管理试点项目汇表
2.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自评表
3.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6月19日
***1:龙岗区2013、2014年绿色物业管理试点项目汇总表
***2: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自评表
***3: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