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我市2007年开始实行城市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城市更新配建为我区安居工程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龙岗辖区实际,起草了《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文件质量,保证公众广泛参与,现将《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12,联系电话:285898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fbzk@lg.gov.cn,并在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755-28589859。
***:1.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2月18日
相关***:
***1: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docx
***2:《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