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办理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总结
一、办理工作的简要情况
(一)办理总件数29件,具体为:
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含主办件
市政协提案5件(含主办件3件、承办件1件、分办件0件、会办件1件);
区人大代表建议10件(含主办件3件
区政协提案2件(含主办件0件、承办件0件、分办件0件、会办件2件)。
(二)按时办理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件数11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市政协提案件数5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
按时办理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件数10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75%;按时办理答复区政协提案件数2件,无需我局收集反馈意见的提案。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措施。一是领导靠前指挥。针对牵头的人大重点建议“大力开展治水提质 改善龙岗水生态环境质量”,成立了以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水提质大会战大建设攻坚领导小组。张勇书记、戴斌区长开年第一天就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治水提质等工作,智勇常委一周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黑臭水体整治中的问题, 区人大领导多次深入实地调研,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其他建议提案,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分别落实,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二是全面落实责任。针对重点建议,3月份,张勇书记召开龙岗区中央环保督察和治水提质、河长制暨三防部署大会,下发了责任手册,将全年195项治水任务分解到23个具体责任单位,进而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针对其他建议提案,及时将建议提案的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下设各单位具体承办,明确办理各项建议提案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都做到认真对待、认真办理。
(二)制度保障。一是计划先行。制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计划,逐一落实承办责任。针对主办的人大重点建议制定专项办理方案,专门召开各相关单位参加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细化要求、明确目标、限定时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措施灵活。根据建议提案的实际情况,采取河长制、委托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措施,确保具体建议提案办理取得更好效果。三是全程督办。将建议提案办理列入全局重要工作督办范畴,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由专人定期进行督办、催办,做到全程***办理,确保承办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沟通商议。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沟通,落实“三见面”活动的要求。在人大重点建议案的办理过程中,我局7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与人大代表见面,向代表们详细介绍治水提质工作进展情况和建议问题的解决方案,会后跟进建议办理进程。二是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与代表委员开展“三见面”时,召集会办单位一同参与座谈,开展讨论、交流意见、共同协商,有效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在办理“关于对深圳市龙岗区红花岭环境园的污染危害及市民的诉求进行处理的建议”中,通过属地街道办建立的红花岭环境园微信沟通平台,及时对居民代表反映的诉求作出回应,积极参加群众见面会,做好群众沟通和解释工作,每月编制工作简报,定期向居民公开在线监测预警及响应情况、污染治理提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四)采纳落实。2018年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治水提质、河长制、环保水务监管个案等方面。
治水提质工作采纳落实情况:针对2018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和污水管网建设”“齐抓共管,实现河流长效治理”“广泛宣传,提升市民参与治水的自觉性”等四点意见,我局在2018年工作推进过程中,以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作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治水提质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办单位、会办单位按照治水提质工作总体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方案,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完善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和污水管网建设。从设计、施工时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考虑优化解决,降低拆迁难度,综合利用利益统筹项目或城市更新项目等方式,尽量减轻治水提质项目的传统征收任务,实现治水提质项目征拆进度提速的目标。截至目前,已完成23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超额34公里。三是强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扎实推进剩余24条黑臭水体治理,目前22条河流已开工,其中同乐河、木古河已完成50%以上工程量,剩余2条河流也将于近期陆续进场施工。布吉河、沙湾河等6条建成区黑臭水体顺利通过生态部、住建部组织的专项检查行动,6条河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15座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良好;扎实推进6条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年底前实现“长治久清”。四是进一步丰富宣传工作方式。不断拓展治水提质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角度,形成了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形式并举的立体化宣传网,治水提质工作渐渐深入人心。
河长制工作采纳落实情况:代表委员建议“将官方河长制与民间河长制有机结合促进深圳水长治”、“加快健全"互联网+河长制’系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我局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建议,建立了官方河长与民间河长互动机制,举办了全区民间河长培训,邀请民间河长参与河长制圆桌论坛。将河长制信息化工作纳入考核,大力开展“互联网+河长制”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部署“河长制公众服务app”、“河务通”“广东智慧河长”等信息化建设平台。
环保水务监管个案等其他建议提案采纳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充分结合环保水务实际工作,积极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个别无法采纳的建议,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反馈,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一)治水提质工作。2018年,我区全力实施“10·24·195”工程,即紧紧围绕10条河流水质达标,24条河流消除黑臭等目标任务,将全年195项治水任务分解到23个具体责任单位。采取“四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颜色管理、领导分头包干等有效督查机制,强力推进工作进度。截至8月17日,我区106项治水工程,4项工程已经完工,73项在建,29项处于前期;总体按照倒排工期计划推进,共完成治水提质项目投资23.41亿元,同比增长近一倍,排名全市第二。我区5条河流达到或优于五类水考核目标,其中龙岗河出境吓陂断面半年均值达到四类水标准,河流水质改善情况全市排名第三。
(二)河长制工作。一是举办“河未来▪益起行”河长制圆桌论坛及户外大型宣传活动,邀请水污染治理专家及民间河长代表就我区治水工作进行深入讨论,为我区治水提供工作建言献策。同步在龙岗河龙城广场段举办了主题为“同护江河水,共享龙岗美”的户外宣传活动,引领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河长制暨治水提质工作。官方河长积极协调推进河流治理、管理保护重大问题解决,民间河长发动群众力量,积极巡水护河、监督异常、劝阻举报排污等。官方河长制与民间河长制实现上下互补,有机结合。二是积极推广“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包括全国河长制湖长制水利应用门户信息管理系统、“广东智慧河长”企业微信平台、深圳市河长制公众服务APP、深圳市河务通等。截至2018年7月底,全区62条河道详细信息、各级河长信息以及区、街道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已录入全国河长制湖长制水利应用门户信息管理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每旬定期更新;我区在“广东智慧河长” 企业微信平台已有274个账号激活成功并开展使用,河长巡河发现并上报问题27例,均及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办理完毕;已组织各个街道河长办、街道巡查员、网格员共计***3人安装使用深圳市河长制公众服务APP,处理群众上报投诉5起,公众建议5起,公众点赞事件241起;已开通各级河长、河长办成员、河道管护及环保执法人员“深圳市河务通”账号共224个,河道管护人员及街道、社区级河长上报巡河发现问题319例,所有事件均已及时处理完成。
四、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无。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