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龙岗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各调查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等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162号),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17﹞5号)和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深圳市财政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深统通﹝2017﹞44号)要求,2017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为做好2017年龙岗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产出调查是对生产和为生产服务单位的投入结构及产出情况的大型综合性调查。投入产出表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有力工具之一,是研究国民经济发展、进行经济分析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投入产出调查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调查任务重、时间紧、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各级统计部门、各主管部门和被调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龙岗区统计局与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决定联合成立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统计局局长方光都担任,副组长由区统计局、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要加强对被调查单位的组织和指导,督促被调查单位配备好调查力量,组织本街道被调查单位人员参加区的培训会议。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调查工作,按照投入产出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要求,落实好调查填报任务。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基层投入产出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投入产出编表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投入产出基层调查制度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含义、计算方法等方面要求,认真严肃填报,并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对于不配合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调查表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四、保证经费,合理使用。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合理使用。
五、认真规划,分步实施。本次投入产出调查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布置培训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底前进行;第二阶段为基层填表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为数据审核、上报和汇总阶段,2018年7月底前完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并开展投入产出分析工作。
龙岗区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的日常工作,由区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
联系人:陈亮,电话:0755-28949227,136****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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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统计局等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2.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3.广东省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名单.docx
4.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5.深圳市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名单.docx
6.龙岗区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名单.docx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