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暨生产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物业安全检查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决定于2016年11月29日起开展为期53天的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安全意识,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应急能力,查处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行业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小区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消防、电梯、地下库使用、环保油、违建等风险点和危险源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
本次执法检查活动由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局)组织成立相应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局领导担任,组员由区局物业科负责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行业协会、物业企业及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中心专家组成。
三、检查时间
2016年 11月29 日至2017年1月20日。
四、检查范围
南山区辖区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
五、检查内容
(一)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消防
1.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与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
(三)电气
1.是否制定电气管理制度。
2.电气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特种设备
1.是否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电梯是否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
(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2.应急预案是否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回执为准)
3.每年是否有做应急演练,包括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及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险种类型。
(七)电动自行车
1.充电装置是否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
2.电动自行车的停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环境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八)地下室使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
1.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形
2.是否及时阻止地下室违规使用情况并依法将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以及消防部门
(九)汽车充电桩安全隐患。
1.充电装置是否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
2.电动汽车的停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电动汽车的充电环境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环保油安全隐患。
1.物业管理区域内是否有仓储环保油
2.有无依法排查使用环保油的用户
3.是否已将使用环保油的用户依法上报街道办事处以及消防部门
(十一)违建情况
小区内是否存在违法搭建(房中房),是否已依法上报街道办事处执法队。
六、检查方式和步骤
区局现场检查阶段( 2016年 11月29 日至2017年1月20日。)
区局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现场检查小组,对辖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检查。
七、处罚阶段
召开安全大检查总结会议,依据检查情况,责令整改、行业警告和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名单。
1、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违反《
2、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依照《
3、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其他检查事项的,则依法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整改同时予以业内通报批评处理。
4、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并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应将其不良行为记录载入信用信息档案。
八、建立执法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
区局将制定长期定期检查工作制度,从2016年开始,区局除加强日常巡查、抽查等监督检查外,每6个月集中组织一次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的方式、内容、数量由区局决定。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