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已经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12日

  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文规[2020]1号),创新文化产业园区等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发展模式,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规范我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申报、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我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产业集聚空间是指以文化产业为主要内容,主导领域突出、产业导向明确、配套服务完善、文化氛围浓厚、文化企业或人才集聚效应显著,对我区文化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空间。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企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必须属于国家统计局新近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列明的文化产业类别范围,或国家统计局新近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列明的数字创意产业类别范围。

  第四条 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分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文化产业专类空间(含企业集聚类和人才集聚类)、影视拍摄基地和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共五类,其中文化产业专类空间按照集聚方向的不同分为企业集聚专类空间和人才集聚专类空间。

  第五条 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认定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规划、集约利用、协调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

  第六条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负责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指导、评审、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辖区内的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八条 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属租用物业的,要求租赁合同期不少于5年;属合作、委托等形式运营的,要求合作或委托运营合同期不少于5年。

  (二)有明确的行业特色和定位,主导产业属于文化产业领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对本区文化产业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运营主体须守法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开发单位或管理机构系注册地在龙岗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或经龙岗区政府批准设立的管理机构,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五)有健全的专业管理服务团队,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满足空间运营需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六)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必须开业运营满一年后才能申请相关认定,开业运营时间以空间建成后第一家企业(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科研院所,下同)或第一位人才签约进驻时间为准。

  第九条 认定文化产业园区在满足第八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多栋(不少于2栋)相邻建筑和户外公共配套空间组成、具有明确边界范围,且建筑外型与城市建筑形态、产业业态、周边环境相和谐的特定区域方可申请园区认定。

  (二)园区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三)园区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企业实际已使用面积不少于园区总建筑面积的80%。同时,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文化企业在数量和面积上需达到如下标准:园区建筑面积2万-4万(含)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数量占园区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园区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70%;园区建筑面积4万-6万(含)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40家,数量占园区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园区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60%;园区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60家,数量占园区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园区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50%。

  第十条 认定文化产业楼宇在满足第八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筑外型与城市建筑形态、产业业态、周边环境相和谐且不位于文化产业园区、影视拍摄基地和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内的独栋楼宇方可申请认定。独栋楼宇分为如下三种情形:一是地面以上建筑空间未与该楼宇以外的其他建筑物相连接则可将整栋楼宇纳为认定范围;二是地面以上建筑空间与相邻楼宇共用裙楼且从建筑设计上已将裙楼与相邻楼宇进行了分割,则可将该楼宇及与其相连的分割部分裙楼都纳入认定范围;三是该楼宇与相邻楼宇共用裙楼但从建筑设计上未将裙楼进行分割,则不能将裙楼纳入认定范围。

  (二)楼宇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三)楼宇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企业实际已使用面积不少于楼宇总建筑面积的80%。同时,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文化企业在数量和面积上需达到如下标准:楼宇建筑面积1万-3万(含)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数量占楼宇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楼宇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70%;楼宇建筑面积3万-5万(含)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40家,数量占楼宇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楼宇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60%;楼宇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60家,数量占楼宇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楼宇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50%。

  (四)存在明确物理边界且为同一业主所有或由同一主体运营的两栋及以上相邻楼宇达到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标准的,应当申请认定文化产业园区,而不能拆分申请认定文化产业楼宇。

  第十一条 认定文化产业专类空间在满足第八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楼宇(不位于文化产业园区、影视拍摄基地和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内,也非文化产业楼宇)中的单层或部分纵向相连楼层、街区和园区(非文化产业园区)中的部分集中空间(纵向不能有其他经营业态场地将其分隔)方可申请认定,且每栋楼宇只能申请认定1个文化产业专类空间。

  (二)企业集聚类文化产业专类空间相应条件:

  1、空间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2、空间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企业实际已使用面积不少于专类空间总建筑面积的80%。同时,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文化企业在数量和面积上需达到如下标准:建筑面积5000-8000(含)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数量占空间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空间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70%;建筑面积8000-10000(含)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数量占空间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空间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60%;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已进驻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数量占空间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空间总建筑面积均不少于50%。

  (三)人才集聚类文化产业专类空间相应条件:

  1、人才集聚类空间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集聚国际人才的,可放宽至不少于1000平方米)。

  2、空间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每年需集聚不少于5名国家级文化产业人才(指获得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家级行业机构颁发的有关权威认定或荣誉证书的文化产业人才,下同),或集聚不少于10名省级(指获得省级有关部门或行业机构颁发的有关权威认定或荣誉证书的文化产业人才,下同)及以上文化产业人才;建筑面积在3000(含)-6000平方米的空间,每年需集聚不少于8名国家级文化产业人才,或集聚不少于20名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人才;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空间,每年需集聚不少于10名国家级文化产业人才,或集聚不少于30名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人才。建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国际人才集聚空间,每年需集聚不少于20名外籍画家、设计师等文化产业类人才。

  3.人才集聚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和签约柔性引进两种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不少于1年,并需由申请单位缴纳社保(外籍人才及已退休人才除外);签约柔性引进的,需确保所有人才每年在空间驻留创作、研发、教学或办展总时长不少于270天、举办行业活动场次不少于10场。

  第十二条 认定影视拍摄基地在满足第八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影视拍摄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二)基地应拥有专业影棚、置景车间、道具库、化妆间、服装间、影视器材租赁机构、剧组饭堂和剧组公寓等影视拍摄所必备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中专业影棚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剧组公寓数量不少于100间(套)。

  (三)基地应入驻文化企业不少于10家,文化企业租用面积占基地总办公面积不少于50%。

  (四)基地每年进驻拍摄剧组(仅限电视剧、网剧、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剧组)不少于20个。

  (五)基地需有相对独立的建筑空间和明确范围,建筑外型应与城市建筑形态、产业业态、周边环境相和谐。

  第十三条 认定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在满足第八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二)基地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企业实际使用面积占基地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5%,已进驻并正式营业的影视企业数量占入驻企业总量、使用面积占基地总建筑面积均不低于80%,已进驻的专业后期制作企业和动画制作企业(指参与电视剧、网剧、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作品画面剪辑、音频制作、视效制作、整片调色等后期制作业务或原创动画作品全过程制作业务,并曾以企业名义或企业股东名义在上述公开播映影视作品片尾署名的企业,下同)在数量和使用面积上占入驻影视企业总量和总使用面积均不低于50%。其中:建筑面积5000(含)-8000平方米的基地,后期制作企业和动画制作企业不少于10家;建筑面积在8000(含)-1万平方米的基地,后期制作企业和动画制作企业不少于15家;建筑面积在1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基地,后期制作企业和动画制作企业不少于20家。

  (三)配备有适合后期制作基地需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四)若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在已认定的其他集聚空间(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影视拍摄基地)中建设的,基地认定需在其他集聚空间获得认定满两年后申请。

  第十四条 符合如下情况的可给予相关认定:

  (一)文化产品专业市场类园区、楼宇分别申请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认定的,可将入驻企业及文化企业分别扩大至产品销售门店(个体工商户)及文化产品销售门店(个体工商户),其他标准仍按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相关标准执行。

  (二)由一家主体企业独立成园或拥有独栋楼宇分别申请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认定的,在满足第八条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达到如下标准:1、园区或楼宇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 、主体企业研发环节须在园区或楼宇内;3、主体企业在园区或楼宇内设立控股文化企业不少于3家;4、主体企业及设立在园区、楼宇内的控股企业,年销售总额超过20亿元、年纳税总额超过1亿元。

  (三)达到第八条和第九条第(一)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条件,未达到第九条第(二)或第(三)项认定条件,但其核心业务在全区文化产业园区中具有唯一性的,或其营业收入规模在全区同类文化产业园区中居于首位的,或其运营面积(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在全区文化产业园区中居于首位的,经评审后可认定为文化产业园区。

  (四)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的,经备案后直接认定为龙岗区文化产业园区。

  第十五条 已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存在分期建设情况的,分别按照下列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一)后期建成的区域与已认定园区空间相连或相近(两个园区最近端直线距离不超过1公里)的,若申请认定,则需将已认定区域与后期建成区域统筹成一个园区按照第九条标准进行重新认定。但在申请园区建设扶持时,需剔除已认定园区的建设投入额;若不申请认定,则后期建成区域不能纳入文化产业园区范围,即入驻其中的文化企业将不能申请房租扶持。

  (二)后期建成的区域与已认定园区最近端直线距离超过1公里(不含)的,后期建成区域需单独申请园区认定。

  第十六条 认定满两年的文化产业专类空间扩展升级为文化产业楼宇或文化产业园区的,或文化产业楼宇扩展升级为文化产业园区的,原有空间认定将予以撤销。凡因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而被摘牌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满足相应条件的,自撤销原有认定之日起一年后可分别另行申请文化产业楼宇、文化产业专类空间。

  第三章 申报及认定程序

  第十七条 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采取“常年受理和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认定。符合本办法相关认定条件的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建设单位均可申报。

  第十八条 申报单位需登录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网站《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企业资质证书及近三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

  (三)场地物业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委托合作协议;

  (四)运营机构与第一家进驻企业(或人才)的签约合同;

  (以上四项材料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单位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六)进驻企业的信息清单(除人才集聚专类空间外的其他申请者提交);

  (七)人才集聚信息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才集聚专类空间的提交);

  (八)进驻拍摄剧组信息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影视拍摄基地的提交);

  (九)进驻影视后期制作企业信息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影视后期制作基地的提交);

  (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清单。

   第十九条 申报、受理、审议程序如下:

  (一)文化产业集聚空间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对申报进行初审,在《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需现场核实材料信息。对于不合格的,需告知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整改完善后,可重新申请。

  (三)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认定条件对申报空间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根据专家实地考察评审意见,区文促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预选名单,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网站上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发认定通知,授予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有关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第四章 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条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对我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对认定满一年的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其中,通过第十四条第(一)、(二)、(三)项标准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考核时按照申请认定时的标准进行考核(涉及“唯一性”、“首位”等指标的,需要考核其上一年度的相应指标)。

  第二十一条 对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考核其安全生产情况,园区运营情况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若该园区同时也是区级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将按照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认定的文化产业集聚空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整改通知书:

  (一)经营管理不善,未能达到空间认定有关条件的;

  (二)空间应有配套公共服务或基础设施保障不到位,内部环境和文化氛围有较大幅度下降的;

  (三)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空间运营单位有违法侵权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被认定的文化产业集聚空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撤销其有关认定,收回认定证书并予以摘牌,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一)不接受、不配合年度绩效考核的;

  (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

  (五)空间发生安全生产、文化安全等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的;

  (六)不服从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的。

  第二十四条 经认定的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若发生以下重大变更行为之一的,应在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若变更后不符合园区认定条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撤销其有关认定,收回认定证书并予以摘牌。

  (一)空间功能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空间运营管理单位发生变更的;

  (三)空间公共配套或基础设施发生重大变更的;

  (四)影响空间经营的其他事项变更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关于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深龙文产办通【2017】14号)同步废止。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关于《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广元市利州区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2. 二十大时光南轩小学开展面塑送祝福童心颂党恩主题手工活动
  3. 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4. 闫伟国深入学校督导调研教育项目建设工作
  5. 市委常委宜宾军分区政委刘权一行来筠督导工作
  6. 向建平率队督导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7. 出行2022年10月17日宜宾市交通路况信息
  8. 常抓安全不松懈护航假期有保障
  9. 我省有序推进受疫情灾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累计发放各类资助资金605134万元
  10. 疫情防控不躺平志愿服务在一线
  11. 临潼区区长苗吉调研石榴产业发展工作
  12. 深圳市光明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公告
  13. 县委书记曹宏伟强调深刻理解共同缔造的内涵要求让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14. 樊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15.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召开盛况
  16. 2022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
  17. 回声嘹亮襄城区干部群众热议党的二十大
  18. 长寿城管很给力耗时一年啃下这块拆违硬骨头
  19.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开展2022年第五个学习日暨10月主题党日活动
  20. 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
  21. 划重点一文速览二十大报告
  22.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23. 中介超市项目统计表(10101016)
  24. 迎泽区郝庄镇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
  25. 发挥优势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6. 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先行区建设调度会召开
  27. 我县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网报资料和氛围营造调度会
  28. 玉祁建成劳模精神展示馆
  29. 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等相关工作推进会
  30. 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圆满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清零工作
  31. 振兴区领导调研供热准备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3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54:24
  33. 党的二十大特别报道竹林桥镇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
  34. 市知联会成员学习***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35. 逢源街赴荔湾区政数局开展12345便民热线调研学习
  36. 保康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业务培训
  37. 罗兴斌调研基层党建工作时强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心聚力推进乡村振兴
  38. 炎陵县党员干部群众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
  39. 这2条公交线路恢复运行时间是……
  40. 独居孤老突发疾病爱心社工紧急陪诊
  41. 县领导督查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42. 绵竹市广济镇云盖村河湖问题处理流程图
  43. 青川县首批村级农民工综合服务站挂牌运行
  4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52:38
  45. 珙县民政局多措并举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46. 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主持召开天河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47. 二十大时光市政府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
  48. 莱山公安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
  49. 长乐中路街道组织各级党组织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
  50. 南充中油实泽能源有限公司老鸦加油站新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示
  51. 保安全除隐患促生产检查调研座谈会成功举办
  52.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拟发放2022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
  53. 远安各界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
  54.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我市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55. 新洲十年精彩跨越千亿城区再出发时间来源宣传部
  56. 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宜城垃圾治理让村庄更美丽
  57. nbspnbsp荆州区各企业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
  58. 邓元连调度森林防火工作
  59. ***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一图速览二十大报告
  60. 省常州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组来溧督导
  61. 时政市政协视察市市场监管局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62. 陈洪豪刘子恒同党员志愿者一道参与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63. 王永在调研三湖大道后续配套工程建设时强调努力把工程建设成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
  64. 刘利新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
  65. 市统计局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
  66. ***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发布
  67. 正源镇召开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部署会
  68. nbsp孙起生到枣庄高新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69. 党建引领金科天籁城社区志愿者助力核酸检测顺利进行
  70. 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张小林一行深入市行政审批局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1. 市投资局集中收看***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
  72. 大新县农村户厕改造完成情况公示表
  73. 全县上下积极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
  74. 营口市人大代表盖州团第三小组调研我市创城工作
  7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
  76. 共同缔造宜城市领导调研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推进情况
  77. 湖北代表团讨论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和党章修正案
  78. 茶陵大队开展营房营院集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79. 水稻收割忙又见一年好丰景
  80. 罗溪镇nbsp农村工作局罗溪镇农村工作局认真完成水稻测产工作
  81. 市政府七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召开
  82. 2022年10月17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83. 杨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84. 2022年第126号通告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85. 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86.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87. 宗场镇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88. 滨海路街道着力打造精品底商发展金字招牌
  89. 新城区人社局惠企纾困稳经济政策福利送***
  9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32:59
  91. 建设美好雁塔周末服务不打烊群众办事更顺畅
  92.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远安各界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93. 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召开
  94. 学深党的二十大奋力谱写新篇章
  95. 沙面街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
  96. 共同缔造肖平到刘猴镇调研共同缔造等工作
  97. 襄城红色驿站听党的二十大开幕会
  98. 2022年度技能提升补贴公示
  99. 东宝各界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
  100. 戴埠镇垃圾分类进校园环保理念入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