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关于龙岭学校资产清查服务工作招标方案
特别说明: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方案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以下简称龙岭学校)创办于1988年8月,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岭路29号,原名龙岭小学。2000年1月24日,原布吉镇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儒天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办龙岭小学协议书》,承办日期至2024年8月,为提前做好龙岭学校续约及改扩建工作,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龙岭学校进行资产清查。
二、预算控制金额
本次资产清查预算控制金额:12万元以内。(费用包括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超预算控制金额作为无效应标处理。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三、定标方法
评定分离法,即先评审后现场抽签决定预中标供应商。
操作程序:①评审小组组织对应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并有效应标的供应商确定为候选供应商。②抽签小组由评审小组组成。③抽签由评审小组现场组织实施,过程由全体候选供应商全程见证。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为龙岗区2017-2019年度会计中介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入围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六、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应标公司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将材料装进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司骑缝章。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公司报价函。
3.公司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行政事业单位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七、具体工作流程
1.1月16日下午15:00前,应标公司到区教育局305室提交投标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1月17日上午10:30,区教育局评标小组进行评标,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3.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八、项目需求(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一)资产清查范围
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龙岭学校的所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状况,对单位的债权债务、呆账坏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清査。
(二)工作内容
1.主要包括龙岭学校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
2.对龙岭学校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对龙岭学校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4.对需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产核实事项,按国家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鉴证意见。
(三)项目实施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1)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清查。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2)在采购方的指导和协调下开展本次服务工作。
2.项目服务时间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应于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
3.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1)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开展资产核查复查、数据审核、资料汇编等工作。采购方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复核,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的抽查复核工作。
(2)中标单位必须将资产清查工作的成果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根据工作成果及实际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3)中标单位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将采购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4.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至少派驻专业人员3人(含)以上负责此次项目,并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方联络,项目实施过程需服从采购方工作安排和调度。
(2)项目派驻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最低相关工作年限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 | 10 | |
2 | 审计人员 | 中级会计师 | 5 |
(3)在本服务周期内,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撤回或更换派驻专业人员,派驻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与采购方所要求的工作无关的事宜。
(4)中标人派驻专业人员应对采购方提供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认真保管和爱护,如因疏忽造成财产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89551952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305室
龙岗区教育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