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预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市建筑施工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5起,占建筑施工事故总量的58%,为事故高发区和重灾区。节后复工以来,建筑施工又发生2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苗头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高坠事故的发生,我局现决定自3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预防高坠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高处坠落伤害危险源辨识,切实落实预防措施
(一)各施工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高处坠落伤害的防控工作。常见高处坠落风险源及主要安全措施详见***1《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常见风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指引》。
(二)各项目施工单位要全面对照该指引,对现场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制定专项防治方案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二、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在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时,应将预防高处坠落的相关内容作为宣讲、提醒的重点。
三、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
(一)集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自查自纠。
建设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加强对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监督,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建设单位应于3月12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并报区安监站备查。未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将视为未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予以责令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全面加强日常预防高处坠落防控
1.各项目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组织对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坚决制止违章施工及存在安全隐患仍继续施工的行为,具体检查内容详见***2。
2.监理单位应通过旁站、巡视等手段对施工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具体复核内容详见***3。
3.施工、监理单位应将每日检查、复核记录资料通过项目微信群等方式上报监督小组。
四、监督检查
(一)区安监站各监督小组自3月6日起对各在监项目开展预防高坠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各项目落实本通知要求情况、现场安全检查资料上报情况、现场实物与检查资料的一致性等内容。检查内容详见***4。
(二)区安监站要结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建质安〔2017〕24号)的工作要求,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顶格处理,从重处罚。
特此通知。
***1: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常见风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指引.doc
***2:深圳市建筑工地防高坠每日检查表(施工单位).doc
***3: 预防高坠安全专项检查表.doc
***4: 预防高坠安全专项检查表.doc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6日
(联系人:王淑茹,联系电话:2666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