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正式向股权投资外商开放符合条件者30个工作日内将获得出生证
本报讯(记者 蒋世科)前海正式向全球各类优秀股权投资机构敞开了大门。记者昨日从深圳市金融办获悉,《关于深圳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简称《操作规程》)已正式颁布实施,现已接受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申请,符合条件者30个工作日内将获得出生证。
据悉,《暂行办法》规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应不低于1500万美元等值货币。《操作规程》指出,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持有香港证监会(或境外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权威机构评选发布的资产管理规模世界排名前100名。《暂行办法》还指出,试点工作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启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意味着深圳将给予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深圳市的落户奖励、税收奖励、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还将享受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金融、财税、人才等各项优惠政策。
据市金融办介绍,申请试点的企业只要一次申请,就可以享受外汇结算、外资审批、工商登记、前海入驻、银行托管等一站式服务;在《暂行办法》及《操作规程》颁发后,已有近20家规模较大的外商对直接以股权投资企业方式进入前海表示出浓厚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