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石观公路有限公司公明石观工业园12号厂房及2号宿舍楼第3层物业续租公告国企物业出租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石观公路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7号宝安公路管理中心第20层 | |||
续租物业 基本信息 | 续租人 | 新月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续租物业名称 | 公明石观工业园12号厂房及2号宿舍楼第3层 | |||
续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民生大道93号石观工业园(公常公路890号) | |||
续租物业面积 | 3537.44㎡ | |||
续租用途 | 厂房和宿舍 | |||
续租期限 | 3年(2020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 | |||
免租期 | 0个月 | |||
续租价格 | 26元/㎡/月 | |||
租金递增幅度 | 第1年租金单价为26元/㎡/月,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单价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
续租物业使用情况 | 在租 | |||
征集意见 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 1 日17:00 | |||
续租原因 | 根据《宝安交通集团物业租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近3年被深圳市企业联合会评选为深圳百强企业、宝安区认定的五类百强企业,新三板上市的公司或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认证的高新企业。”原承租人符合本款规定的条件(新月光电公司属国家高新企业),且满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全部条件。 | |||
其他事项 | 缴纳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首年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8日前付清当月租金;合同期间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2.5元/㎡/月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甘汉涛 | 联系电话 | 0755-29991108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7号宝安公路管理中心第20层 |
深圳市石观公路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