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8年6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8年6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2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8年6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1,内含4个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落款时间为准)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报考无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即统一要求40岁以下的),报考年龄不再放宽。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深圳户口本落款时间须为2018年5月21日前)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

  (3)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均截至2018年5月21日(下同);

  (4)2018年5月21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结婚证落款时间和深户配偶入户时间均为2018年5月21日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是否符合随军条件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咨询电话:0755-88123495)。

  3.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则法学本科毕业且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或法学研究生毕业且取得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符合岗位各项条件及公告要求的人员才可报考;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才可报考。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专业为法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本科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具有相应的全国统一就业报到证且符合公告及岗位各项要求的方能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如:某岗位户籍要求为市内外,岗位最低学历大专,专业为电子商务,则报考该岗位的深圳户籍考生(含视同深圳户籍人员)有电子商务大专毕业证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市外户籍人员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士(含)以上学位。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2)。如果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其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7年5月2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5),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考时间:2018年5月21日10:00至5月25日17:00。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2018年5月23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9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2018年6月6日10:00至6月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同日举行的深圳市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前尽快在网上打印报名表,以供资格初审时使用。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宝安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8年6月9日(周六)上午10:00—11: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8年6月25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报名前也请仔细阅读此部分内容)

  (一)时间、地点在公开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资格初审当天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符合条件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考生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深圳户籍人员报考面向市内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本;夫妻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级的,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英语等级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由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岗位要求各类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8)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形式统一为“结构化面试”,由宝安区委组织部和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组织。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7天。

  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深圳市复退军人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项将随总成绩一并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宝安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5月2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5月21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深圳户口本和结婚证落款时间、深户配偶入户时间应当在2018年5月21日前。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5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5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3年5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属2016年、2017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八)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1.涉及招考政策问题的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党群线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8216;卫计系统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0889;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7750517;政府线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9782(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涉及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的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

  (九)本公告由宝安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

  1.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8年6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4个表)

  2.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2018年6月宝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6.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

  7.工作经历证明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5月18日


                       

***:

                           ***1: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8年6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4个表).xls

                           ***2:本科和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4:2018年6月宝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6: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doc

                           ***7:工作经历证明.doc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21:44:14重新编辑
深圳哪个劳务中介靠谱      深圳招聘中介      深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佘山镇佘山镇召开2017年下半年度文明进步指数测评暨文明镇实地考察工作会议
  2. 区司法局九里亭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警示教育
  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2:57:06
  4. 嘉定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
  5. 嘉定援鄂医护人员请放心后方家人的照料我们都想到了
  6. 口罩如何预约购买旅游订单怎么处理……今天这场发布会解答你关心的疫情防控问题
  7. 区科委关于公布2017年松江区50万元以下信息化项目技术评估服务的招标文件
  8.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9. 中山街道中山城管跨前一步解决门店噪音扰民事件
  10. 杨浦区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分工
  11. 2018年新成路上嘉年华群众文化活动大幕开启
  12. 叶榭镇我镇召开维稳口工作例会
  13. 方松街道方松街道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例会
  14. 佘山镇佘山镇召开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老干部支部通报会
  15. 精彩赛事即将上演全民参与骑乐无穷
  16. 区府办松江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表201761675
  17. G1501将更名为G1503
  18. 岳阳街道岳阳街道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19. 区民防办区民防办组织开展民防科普教育活动
  20. 泗泾镇泗泾镇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1. 关于涉及上海竞成市政综合服务公司上海杨浦市政养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区城投集团公司的批复
  22. 助力180多家企业尽早复工这个村当起了店小二
  23.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松江区人才代表迎新春联谊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4. 荣威公司推行垃圾分类成效显著
  25. 关于同意杨浦区创建创业型城区(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6.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
  27.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核拨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第七期)
  28. 区城管执法局举行主题党日活动
  29. 各单位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
  30. 领导率先引领夯实责任抓落实——2020年杨浦区两会办理工作
  31. 震川中学举办父爱生命的力量亲子日活动
  32. 殷行街道办事处2020年工作要点
  33. 区财政局2017年松江区百姓明星评选活动公告
  34. 区市场监管局松江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17年12月份
  35. 新桥镇新桥镇首批小区废品回收点位正式启动——新桥镇全力推动废品回收体系建设
  36. 区国资委城投集团凯达区交通委领导一行来凯达开展调研
  37. 广富林街道广富林城管中队加强设摊管理确保开学季秩序良好
  38. 区规划资源局拟征地告知书(沪(松)拟征地告2017第171号)
  39. 区纪委考察廉洁文化建设
  40. 新桥镇占道设摊勤治理分时整治出成效
  41. 新桥镇基层动态爱心企业进社区慰问关怀暖人心
  42. 区体育局松江区游泳救生协会救生员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43. 佘山镇缤纷金秋月共筑佘山梦——佘山首届文化艺术节盛大开幕
  44. 洞泾镇洞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合上海世浦人才咨询有限公司招聘会
  45. 车墩镇工作做到细处成效落到实处车墩镇社区学校召开办学干部会议
  46. 陆方舟改革潮头的和风细雨
  47. 新桥镇新桥城管中队组织人员机械夜间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
  48. 区府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16第159号)
  49. 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出台措施完善制度全面提升街道预算管理水平
  50. 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D121号提案的答复
  51. 区应急局安委办动态泖港镇港湾居委会开展液化气安全用气知识培训
  52. 区国资委交投集团松江公交公司召开2019年上半年总结暨下半年工作部署会
  53. 我县召开质量兴县工作会议
  54. 嘉定深化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
  55. 众乡邻慷慨解囊助摔伤村民度过难关
  56. 区民防办区民防办召开防空警报试鸣暨人民防空疏散演练部署会
  57. 区建设管理委区质安监站开展住建部迎检工作
  58. 区体育局新浜镇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再培训活动
  5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06:19:47
  60. 真新街道司法所开展律师进社区服务
  61. 九亭镇九亭镇召开市委环保督察进驻迎检工作会议
  62. 区文化旅游局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参加秋季寻根推介活动
  63. 关于调整杨浦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64. 区农业农村委疫情当前尽显松江农业执法人的党员本色
  65. 两会专题报道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66. 车墩镇车墩镇为90岁以上高龄老人集体祝寿
  67. 宗明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等工作
  6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7:06:33
  69. 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A0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70. 区府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16第118号)
  71. 叶榭镇炎炎夏日送清凉丝丝关怀甜心间——叶榭镇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
  72. 区国资委新城集团公司佘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顺利通过3A级复审现场评审
  73. 区国资委城投集团水业水业公司妇联组织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讲座
  74. 区府办上海市松江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6号
  75. 区文化旅游局弘扬主旋律——菜花泾社区举办唱响红歌会
  76. 区府办拟征地告知书(沪〔松〕拟征地告2016第152号)
  77. 区国资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78. 区国资委交投集团完善合同范本规避经营风险
  79. 佘山镇参观学习开眼界交流思想促发展——江秋新苑居民区党总支走出去参观学习活动纪实
  80. 区府办限期接受处理公告
  81. 区城管执法局守卫蓝天广富林城管给渣土车驾驶员念紧箍咒
  82.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市民公益艺术展在梧桐美术馆开幕
  83. 区国资委商发集团公司组织防汛防台专项安全检查
  84. 区科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85. 区生态环境局强化第三方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86. 区城管执法局店招脱落有危险中山城管速处置
  87. 各单位开展节前安全督查
  88. 广富林街道广富林街道召开2018年一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
  89. 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微课堂动员会
  90. 新成路街道爱心暑托班结业
  91. 热心居民自发捐钱捐物2700余件衣物助西藏贫困群众过冬
  92.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93. 区府办2016年松江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公示
  94. 佘山镇民乐烘焙科普体验手工DIY……佘山镇社区暑期活动嗨不停乐无边(七月专辑)
  95. 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检查长途客运站恢复营运工作
  96. 区府办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沪〔松〕征地房补告2017第002号)
  97. 2020年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
  98.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松江区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99. 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启动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100. 权威发布上海市中小学各年级在线教育时间表来啦快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