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宝安统计信息网”(http://tjj.bao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三楼,电话:29996384)。
一、概述
2016年,宝安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创新服务模式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宝安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局信息安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宝安区统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宝安区统计局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信息安全保障、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公开流程、网站运维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分工和具体责任。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按照“宝安政府在线”平台统一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宝安统计信息网”的信息公开和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保障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规范公开流程。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核稿、科室负责人意见、办公室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签发(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发)、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登记的流程发布,做到层层把关,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完整、规范、安全。
五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宝安统计信息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通了依申请公开通道和领导信箱,方便公众和企业了解统计工作、查询统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大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提供多元化的统计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65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263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条;接受社会咨询13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数据总数20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展示页面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有待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