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按照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不断完善宝安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对公众的政府信息咨询予以认真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一)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2016年,据统计,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7条。其中更新工作动态27条、通知公告135条、科技管理3条,政策法规20条,其它政务信息18条。
(二)通过报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科技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宝安日报》等报刊共播发我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100余条,全面公布科技信息。特别是“双创周”、高交会、深圳宝安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期间推出了系列宣传报道,为推进自主创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累计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项,区党代表建议2项,区人大代表建议3项,区政协委员提案10项,已全部完成办理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不够突出;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