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纪委监委关于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搬迁的通告
为改善群众来访接待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检举控告接待工作,现就斗门区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搬迁事项通告如下:
一、斗门区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自2020年11月9日起,搬迁至斗门区井岸镇旭日二街28号斗门区人民来访接待室。
二、原位于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181号斗门区招待所3号楼的斗门区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自2020年11月9日起关闭。
三、检举控告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一)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
(二)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
(三)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电话:0756—12388;
(四)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
(斗门区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电话:0756-2783381、2781037)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斗门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