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关于将深圳市达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通告
深圳市达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远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因在南新华庭项目中存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行为,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组织验收时,验收责任主体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水务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主体工程不得投产使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 〕157号)规定,符合“生产建设单位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
2022年1月17日,我局向深圳市达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认定告知书》,该公司自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及相关材料。我局现决定将深圳市达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层报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深圳市达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