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湾区116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1年11月6日7时30分,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虹晖路交富康路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事发当时已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经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湾区交警大队调查,该事故中粤C07003D号大型普通客车没有导致此事故的过错,不承担此事故责任,该事故并非由公交车道路运输活动造成,不属于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不应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湾大队于2022年4月20日向区安委办提出核销申请。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日(7天)。在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珠海市金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7611633,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3栋203室)。
珠海市金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