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禁行令电动自行车何去何从
从本月6日起至12月5日,包括南山辖区所有道路在内的深圳市绝大部分区域, 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尽管这次电动自行车“禁行令”只是一个临时性措施,但这一措施的出台,仍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深圳市为何出台这一“禁行令”?电动自行车禁行后,会对市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哪些行业会受到“禁行令”的冲击?临时性“禁行令”期满后,深圳又将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
违反“禁行令”罚款200元
今年5月底,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从6月6日起至12月5日,全天24小时,在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内所有道路以及龙岗区的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市交警局人员补充表示,通告所指“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是指安装、加装有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
记者了解到,市交警局出台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不过,为了给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一个退出的缓冲时间,公安部门表示6月6日至6月底为“限电”的宣传引导期,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侧重以教育、引导、宣传和劝阻为主,自7月份开始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违规者一律罚款200元,不交罚款者一律扣车。
为何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
因为客观需求的存在,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递增。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约50万辆。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深圳为何直接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的“禁行令”?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联合回应表示,有三大原因“支持”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涉电动自行车 交通事故逐年上升
交警透露,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事故。
“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普遍未经交通安全培训,缺乏安全驾驶技能,任意穿插、争道抢道、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且普遍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的法定速度,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市交警局人士称,近3年,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良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下降,但在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总数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呈现整体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深圳2008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167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6.7%,造成38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5.3%;2009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30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1.83%,造成50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8.3%;2010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68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5.66%,造成***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11.3%。
市交警局负责人说,公安机关一直在采取措施严格进行管理,近三年交警部门就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6万余宗,扣留电动自行车(含超标)33452辆,但仍未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这一势头,交通安全问题特别突出。
“尽管‘禁电’会对部分市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禁电’是一个破釜沉舟、不得不实施的举措”。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此次“禁电”是一个临时性举措,但从长远来看,“禁电”趋势不会有太大变化。
道路路网不适宜 发展电动自行车交通
市交警局人士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深圳道路路网特点不适宜大面积发展电动自行车交通。”截至今年5月20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80万辆,加上外地机动车,每天行驶在深圳的车辆已经超过200万辆,而道路总长没有明显增加。市交警局认为,从深圳道路路网结构的特点来看,市区道路已经相应改造为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并,非机动车道网络不完善,缺乏专用设施进行路权保障,电动自动车势必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干扰。
市交警局称,现有的道路资源非但不能满足非机动车快速增长的要求,而且若任由电动自行车无序发展,势必加剧道路资源紧张带来的矛盾冲突,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
公交网络逐步完善 可基本满足出行需求
除了历史原因,轨道交通建设的全面完工,也是支撑“禁行令”措施的一个重要原因。市交警局称,目前,深圳公交投入增大,运力提升,从6月份起,地铁网络将全面开通,深圳的公共交通服务已基本上可以满足市民群众的出行需求,这也为电动自行车退出提供了必要条件。市交委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就在“禁电”措施实施之前,市交委就“禁电”后的公交保障进行了专门研究,并有针对性地推进了相关工作。
目前,市交委已经对公交线网进行了优化调整,共新增调整99条公交线路,为历年之最。据市交委透露,截至今年4月底,深圳公交线路共772条,运营总里程约17419公里,车辆13110辆,车辆万人拥有率为15.5标台,全市公交线网密度为3.52公里/平方公里,原特区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为99.8%(全覆盖),原特区外为81%,2010年日均公交客流量660万人次。“公交的大面积覆盖,将弥补‘禁电’后产生的运力空缺。”交委负责人表示。对于市民日常出行中存在盲点和难点,今年,深圳启动了线网规划工作,总共涉及99条线路,其中新增48条,调整51条。调整后,深圳北站、南方科技大学、富士康、光明高铁站、平湖农批市场、大工业区等132个诉求比较强烈的区域,交通出行基本得到了满足。
市交委负责人表示,随着“禁电”工作推进,交委将及时调整、布设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满足市民的公交出行需求。
送气工 离不开电动自行车
和往常一样,晚上9时多,农民工刘进攻送完最后一批燃气罐,回到店里,擦洗他那辆电动自行车;和往常不一样,他的心多了一份沉重:还有几天就限行了,他以后该怎么送气?“从事送气工作6年多了,这几天是最难熬的。”刘进攻说,自己身体大不如从前,骑自行车送气已经不太现实。
在深圳深南燃气南山服务点的近10名送气工中,刘进攻不是第一个骑电动自行车送气的,“一天要送20个气瓶,一趟要拉4个,骑自行车还真吃不消啊!如今一直在骑的这辆电动自行车,是他花了1300元钱买的,还特地装了防盗系统。一晃4年过去了,这辆吉圣牌电单车陪伴了他4年了,其间没有出过一起车祸,加上主人爱惜,它现在还有6成新。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每天只能与机动车行驶在一起,但我知道自己拉的是煤气罐,所以每次都会很小心,总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吧!”
谈到6月6日后的限行,刘进攻一脸茫然,他叹口气说道:“作为服务行业,如送快递、送水、送快餐的,电动自行车的确是得力助手。”
刘进攻的同事,一位干了近10年的送气工人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可以限速,划出非机动车道,而不是“赶尽杀绝”,针对服务行业,可由公司集体申请上牌,好让电单车规范上路。
卖车商家 生意一落千丈
昨日上午10时,南新路的立众车行前,几排电动自行车整整齐齐摆放在店里,然而鲜有问津者。车行老板郭先生皱着眉头说:“现在大家看新闻都知道,6月6日要限行了,从5月份开始,来买车的人就少很多了,一个月也卖不出5台。”
据郭先生介绍,这家店已经开了7年时间了,从2006年开始,电动自行车席卷大街小巷,生意非常火爆,每台1000多元,几乎一个月便可以卖出100台。“之所以在深圳有其生存的广大市场,还是依存于它的低价、便捷。”郭先生说,随着近几年产业的发展壮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市民的选择也越来越多,大家开始注重品质。
据其介绍,在速度功率等方面制造商可以进行技术改进、创新,但关键还是依靠驾车人自觉。郭先生认为,深圳的非机动车道状况欠佳,“如果关内关外都有自行车道,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隐患不就可以消除了。”
郭先生开玩笑说:“现在电动自行车卖不出去了,市民出行总得有交通工具啊,小车大部分买不起,估计要买自行车了。”郭先生表示,近期会进一批自行车来卖。
快递公司 对全国快递网络将造成影响
“如果不让使用电动自行车,我还真想不到有其他更好的配送方法。”日前,听说深圳将实行“禁电令”的中通速递南山区网点的陈经理一下子没有缓过神来。他前两天还刚刚给公司订购了一批电动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目前已经成为全国快递业一致认同的“安全、廉价、灵活、实用”的运输工具,尤其适合走街串巷。
陈经理表示,电动自行车是目前快递公司“最后一公里”配送最主要的交通工具,目前深圳共有60多个快递公司,一旦“禁电令”一刀切执行,不针对快递行业采取其他通融办法,将直接导致快递货物大量积压。
“政府对交通安全和城市规划的考虑我们理解,但不能忽略快递、物流业对电动自行车的特别需求。”陈经理对记者表示,目前广东省的快递服务量已经占到全国快递总量的大约1/4,深圳又占据着广东快递服务的一大部分市场。一旦“最后一公里”出问题,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延误甚至瘫痪,对全国的快递网络都将造成影响。
同时,一些牵涉到运输服务的商家也纷纷表示压力巨大,世纪广场、飞马城一些商铺老板直言,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会导致配送效率下降,配送成本增加。有商家建议,对于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上,可以采取特别通行证的方式。
有车市民:“不能说禁就禁”
“说禁就禁了,几千块钱买了一堆不能上路的废铜烂铁,难道我们普通老百姓就该花这冤枉钱?!”气愤的周先生接受采访时有点激动。
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蛇口石湾码头上班,由于经常要上夜班,根本离不开电动自行车。“要禁止又不提前通知,对禁令出台前买的车不能一律封杀。”周先生及其同事认为,从电动自行车刚一露面时起,就应预见到它很可能会受到青睐,有关部门理当迅速综合部门、专家、市民等各个方面的意见,从交通、环保、安全等多个角度权衡利弊,及早给市民明确表态是提倡还是封禁。
市民陈先生则认为,生活成本越来越高,自己又买不起小车,离开了电动自行车还真不方便。因管理部门反应迟缓、相关规章出台滞后给市民造成的损失,由市民自己承担,明显有失公允。我们支持禁止电单车拉客,但不希望“一刀切”,应该给私人电单车留有空间。
人大代表 可制定相应办法纳入管理
有人追捧电动自行车的节能、环保、轻便,也有人担心它会对交通秩序、社会治安、行人安全、城市形象带来影响。电动自行车从出现至今一直游走于禁与不禁的边缘。
记者获悉,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输出功率不超过240瓦,而且要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在以上标准范围内属于电动自行车,可以归于非机动车辆。而现在深圳市面上销售的以及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很多超过了这个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应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申领行车证,驾驶人要获得驾照,并按机动车道行驶。可此前,深圳并没有出台明确规定,如何办理可是个难题。
近几年来,每年的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相关建议或提案。2011年深圳市两会期间,陈锦花、钟华、王文若等14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议案——《关于加快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议案》。
据了解,目前,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交通和社会治安管理问题日益突出。但另一方面,在公共交通服务并不完善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一直是满足市民日常出行需求的有益补充。同时,对于快递等物流行业、餐饮等服务行业来说,电动自行车因为“廉价、灵活、实用”,尤其适合走街串巷,受到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欢迎。
就在此次“禁电”措施正式出台前,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几乎同样强烈,规定出台后,争议的声音仍然不断。
对此,市交警局有关人员表示,作为一项交通管理措施,深圳“限电”将持续至12月5日,此后,交警部门将根据第一期限行的情况,积极总结经验,听取市民意见,对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完善。
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应尽快根据实际出台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办法,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年检、购买保险、强制报废等制度,倡导车主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学习、培训、考核,提高交通法律、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对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处理,给予一定的时限,一定时限过后上道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通过制定管理办法,使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有法可依,克服管理的真空。
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广州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之一。2006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记者昨日联系了广州一家快递公司。对方人员表示,在广州市区内转送快递等物品,该公司一般使用货车运送,另外每个区域都有相对固定的业务人员,路程距离较短的业务,业务人员骑自行车***收件送件。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告诉记者,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执行情况较好,市民表示理解和认同。
昆明:办理牌照才能上路
昆明市是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之中的城市之一。昆明市明确,自2010年1月起,电动自行车必须办理执照方可上路,并且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两轮车将归到轻便电动摩托车管理行列。
南宁:“禁行令”出台后又取消
2002年,广西南宁市出台规定,从当年1月10日零时起,所有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市区道路行驶都被看作是违章。不过,这一“禁行令”遭遇市民抵制,在执行过程中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目前,南宁市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0年1月1日实施)中,对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给了“合法身份”,明确规定符合“安标”的电动自行车经过注册登记,可以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