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顺酐4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和3000吨固化剂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年产5万吨顺酐、4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和3000吨固化剂建设项目办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顺酐、4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和3000吨固化剂建设项目
2、基本情况: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顺酐、4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和3000吨固化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基地联成化工公司预留地上,设计分四期建设,一期工程(年产2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珠港环建验〔2014〕16号),本次申请验收项目为二期工程(年产3万吨顺酐),实际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占总投资的9.3%,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混丁烷槽区、制片包装车间和成品仓库等,实际生产能力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按《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正丁烷、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生产废水、工艺废气、固废、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09〕53号)
6、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州漓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环保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由深圳市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验收监测报告,结论显示:
(一)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生产废气排放污染物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五)总量控制指标:验收监测报告显示本期项目废水污染物中CODCr总排放量为0.778 t/a,SO225.357t/a,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期项目CODCr:2.978t/a、SO2:25.92 t/a)。
公众调查结果:多数被访者认同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产业和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在确保污染治理达标的前提下,支持项目在该地建设。
四、验收检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会同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的代表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书及审查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综上所述,检查组认为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符合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