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建设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平沙工业区沙美片区,占地面积30005平方米,总投资11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0.1%。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电梯、电梯配件、电梯安装、改造及其售后服务,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电梯5000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电梯2000台,现按照实际生产规模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不锈钢板、配件、钢丝绳、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无组织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
5、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珠金环[2006]404号
6、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排污口,树立了废气,噪声,固废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结论显示: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设置了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阶段性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日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