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裕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裕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11传 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裕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造项目 | 珠海裕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珠海裕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 |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改造项目将原有的丙类仓库五(建筑面积为1972㎡)改造成甲类仓库五(建筑面积为1482.4㎡),仓库拟储存物品为:基础环氧树脂、底溴环氧树脂、双酚A | 1、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栏港经济区排污管网,送到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 2、改造项目储存的化学品为固体和液体,不在仓库内进行拆包、分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废气。 3、通过分时段、限速行驶、选用低噪机械设备的方式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不新增固体废物。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