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港华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
联系电话:0756-7716611
传 真:0756-770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港华花园建设项目 | 珠海市港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南侧 |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 港华花园建设项目选址于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南侧, 项目总用地面积25000.22㎡,总建筑面积66584.10㎡,项目拟建共9栋商住楼,楼高均为12层。 | (1)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间造成的粉尘、噪声达标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3)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如实施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施工场地等。设置洗车槽,运输机具在进入市政道路之前应将车轮清洗干净。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分类回收,部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填埋。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文明施工。 (5)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避免在中午、晚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 本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